4月5日,武先生通過郵政速遞物流給南京的朋友陳先生郵去了一部用過的iPhone 6。4月8日“順利”抵達了南京,陳先生取貨時卻發現快件分量不足后,他與快遞員一同前往當地一家郵政速遞營業廳,在監控下由三方一同打開快件,“結果里面只有一張泡沫紙。”
陳先生聯系武先生后,兩人均向郵政速遞客服進行了投訴。在武先生提供的快遞單上,華商報記者看到,快件是4月5日發出,“內件品名”一項中標注為“手機”。4月9日,郵政速遞物流咸陽分公司大學城代辦點的一工作人員稱,武先生這筆業務是他辦理的,快件中裝的是一部手機,且當時店內監控也有記錄。
據了解,目前郵政速遞物流咸陽分公司和南京分公司正對手機去向進行核查。昨日下午,郵政速遞咸陽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說:“武先生當時保了1500元,如果物品丟失找不回,按照規定,只能賠償1500元。”